Post By:2021/11/25 14:15:49
22日,在即墨區發生兩期交通事故,在一起事故中,當事雙方雙雙受傷,而在另一起事故中當事雙方均沒有被造成人身傷害。對此,即墨交警表示,安全帶就是“生命帶”,不系安全帶在事故中就比較容易受傷。
11月22日18時42分,徐某駕車載著任某某,沿即墨區大同街左轉彎時,與同樣駕車的張某某相撞,發生車輛損壞,以及張某某和任某某受傷的交通事故。民警經過事故勘察發現,當時張某某駕駛的車輛座椅處和任某某乘坐處的安全帶均完好,且未與鎖扣連接,顯然事故發生時某并未系安全帶。
[img]/tp/2021/1125/1414574680.jpg[/img][img]/tp/2021/1125/1415021687.jpg[/img] 當日17時,崔某某駕車沿即墨區恒山路行駛時,與駕車的夏某某相撞,發生車輛損壞的交通事故。事故民警趕到事故現場,雖然因撞擊,小轎車受損比較嚴重,但因該駕駛人正確規范地使用安全帶,駕駛人并沒有受傷。
對此,即墨交警提醒:交通事故無法預知,但是如果能正確使用車輛上的安全裝置,就能最大程度減輕事故帶來的人身傷害。因此,無論是駕駛還是乘坐車輛都應系好安全帶,一旦發生事故,安全帶就是“救命帶”,不僅可以防止二次撞擊,還能有效的降低傷亡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