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ost By:2022/1/24 14:29:17
近日,信用中國(山東青島)發布青綜法罰決字〔2021〕第C308號行政處罰決定書,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:經查,青島昌明置業有限公司在山東省青島市李滄區青銀高速以東、九水路以南、石牛山路西、棗山路北正在建設的“李滄區青銀高速以東改造項目4364-02地塊22號至28號、S3-1、S4號樓及地下車庫(B-1))項目,雖然已經取得了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》(建字第370200202113024號)。但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驗線確認書,擅自開工建設,目前該項目22號樓建至負一層封頂,建成面積為526.68平方米;25號樓已完成負一和一層施工,建成面積為502.97×2=1005.94平方米;26號樓已完成負一和一層施工,形成建筑面積為:494.07×2=988.14平方米;27號樓建至負一層封頂,建成面積為:514.01平方米;28號樓建至負一層封頂,建成面積為526.68方米。共計形成建筑面積3561.45平方米。 當事人的上述建設行為違反了《山東省城鄉規劃條例》第五十二條“建設工程在開工前和建筑基礎施工完成后,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應當通過向社會購買服務的方式,委托具備相應條件的單位分別進行驗線,經城市、縣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核發建設工程規劃驗線確認書后,方可開工或者繼續施工”之規定,屬違法行為。屬違法建設行為,應當依法予以立案查處。
依據:《山東省城鄉規劃條例》第五十二條“建設工程在開工前和建筑基礎施工完成后,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應當通過向社會購買服務的方式,委托具備相應條件的單位分別進行驗線,經城市、縣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核發建設工程規劃驗線確認書后,方可開工或者繼續施工!钡谄呤龡l“建設單位和個人未取得驗線確認書擅自開工或者繼續施工的,由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,限期改正;逾期不改正的,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!
記者調查了解到,青島昌明置業有限公司在山東省青島市李滄區青銀高速以東、九水路以南、石牛山路西、棗山路北正在建設的項目名稱為森林公園。2022月1月20日,市城市管理局作出了責令當事人停止建設,于90日內改正違法行為,并處人民幣10000元(壹萬元整)的罰款的處罰決定。